5月4-5日,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药科大学承办的《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会在江苏南京举行。本次解读会是继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后,全国首批召开的《国标》解读会,受到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
会议围绕“如何正确理解和推广使用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主题,共寻全面提高药学高等教育质量新路径。来自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全国200余所高校的700多位代表齐聚一堂,对《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解读。作为教指委委员,印晓星副校长应邀对《临床药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院校部分)》进行了解读。同时,药学院郭栋副院长带队,组织各教研室和实验室主任共8人参加了会议。
解读会上,印晓星副校长从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等各方面详细介绍了《国标》的研制背景及具体内容。同时,从专业认证的高度提出了各高校应将达到《国标》作为专业建设的最低要求。我校于2017年12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临床药学专业认证,成为继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之后完成临床药学专业认证的全国仅有3所高校之一。
本次会议进一步扩大了我校药学类专业在全国高校中的影响力,也为药学院进一步用好国标和提升办学质量明确了方向,学院将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突出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广泛宣传解读国标,在国标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校药学类专业的发展特色,努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夯实学科基础、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