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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理论学习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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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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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教职工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教职工理论学习质量,不断提升教职工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教职工理论学习的若干措施。

一、学习内容和形式

1.教职工理论学习由政治理论学习、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三部分组成。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改革发展重大时事;

3)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4学习掌握高等教育发展、人才培养以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理论、政策、文件、制度和规范;

5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校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和相关文件制度

6)开展集体备课、模拟讲课、相互评课等教学规范建设

7围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8)结合部门工作,组织开展学习与研讨;

9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内容的学习与研讨。

2.教职工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综合采用学习原文、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专题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提倡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纪念馆、博物馆等教育载体,开展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提高学习的实效性。鼓励开展联学共学活动。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成立学习小组,创新学习形式。

3.积极开展自学。每位教职工应结合自身实际和所履行职责的需要自觉拓展学习。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习组织管理

4.原则上,每两周组织1次集中学习(寒、暑假除外),每次时长不少于3学时,其中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1学时,政策与业务学习不少于2学时。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三下午,特殊情况可做调整,但必须保证学习时间与质量。

5.党委宣传部是全校教职工理论学习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明确政治理论学习要求,编制《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指南》等政治理论学习材料。同时,协调政策、业务学习有关工作。每两周就全校教职工政治、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出学习指导意见

6.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信息化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党政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协同党委宣传部做好政策、业务学习有关工作,提出具体学习要求,提供相关学习材料。

7.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指导工作。在落实学校学习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理论学习的学习安排。

8.基层党支部(党小组)、教研室是教职工理论学习的具体实施单位。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为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学习第一责任人,教研室主任为业务学习第一责任人,落实各二级党组织的学习安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9.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导党支部(党小组)、教研室严格集中学习考勤,做好集中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三、监督检查

10.学校党委把教职工理论学习的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内容。

11.党委宣传部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结合二级党组织党建考核,每年对二级党组织教职工理论学习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教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情况和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业务与政策学习情况。

12.教职工理论学习开展过程中出现意识形态问题,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13.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教职工理论学习工作重视教职工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宣传教职工理论学习动态、做法、经验和成效。党委宣传部利用学校新闻网、校报、微信、微博、视频号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在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在全校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措施适用于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各二级单位(部门)参照以上要求承担相应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职责。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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