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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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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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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全面有力地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对以学校各级单位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登记对象

(一)凡以学校各级单位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均在登记备案之列。各级单位应在注册之后,须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地点:行政楼429室;联系人:汤双平 ;电话:8326223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cb@xzmc.edu.cn

(二)凡注册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如尚未进行实名认证且需要实名认证的单位,可在注册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至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提供认证辅助服务。

二、维护管理

(一)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处)应主动建立健全”两微一端”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原则上信息工作主管领导为本单位官方”两微一端”分管领导),并督促各开设单位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两微一端”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二)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徐州医学院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三)各级单位”两微一端”公众平台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四)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开设的”两微一端”公众平台,由校团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有关规定并负责日常管理。

三、内容发布

(一)各单位”两微一端”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与本单位工作相关,不得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不得利用单位”两微一端”公众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发布、转发、评论信息时,应确认信息的准确性。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两微一端”公众平台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二)未经授权,各级单位官方”两微一端”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如确需对外发布的,在报学校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发布,并应与学校保持口径一致,同时做好发布内容备案。

四、互动交流

各单位要重视官方”两微一端”等网络舆论阵地的建设,充分利用互粉、组建微博群、微博圈等形式,加强与学校以及兄弟单位的互联互动,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的网络工作模式,以形成强大的新媒体宣传合力,从而不断提高我校的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五、信息安全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不得在”两微一端”公众平台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内容。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六、处理规定

对于违反本办法开设和使用”两微一端”公众平台的行为,党委宣传部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徐州医科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徐州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

徐州医科大学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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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徐州医科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