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校对外新闻宣传报道的积极性,扩大学校的影响,特制定《徐州医科大学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校鼓励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师生员工向校外新闻媒体(包括报刊、广播台、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等)投递新闻稿,正面宣传报道学校;对在外宣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条 对当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的数量、质量及影响位于全校排名前列的单位、部门授予“外宣先进集体”称号;对当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的数量、质量及影响位于全校排名前列的师生员工,授予“优秀宣传员”称号。
第三条 由学校师生员工采写,并在学校认定的校外新闻媒体刊播的新闻宣传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图片、视频、音频等,均予以稿酬奖励。稿酬奖励根据稿件刊发的媒体情况采取分级奖励的原则,并根据稿件刊播的版面、栏目、字数、时长情况分层次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
(一)纸质媒体奖励标准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纸头版上发表的稿件,每篇奖励800—1000元,其他版面的稿件每篇奖励300—500元;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综合新闻类节目播出稿件每条奖励800—1000元,其他节目播出稿件每条奖励300—500元。
2.在《中国教育报》、《健康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省级媒体或相当于省级媒体报纸的头版上发表稿件,每篇奖励500—800元,其他版面的稿件每篇奖励100—400元;在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卫视、江苏教育电视台综合新闻类节目播出稿件每条奖励500—800元,其他节目稿件每条奖励100—400元。
3.在《徐州日报》头版上发表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在《彭城晚报》、《都市晨报》等市级媒体或相当于市级媒体报纸头版上发表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其他版面的稿件每篇50元;在徐州人民广播电台、徐州电视台综合新闻类节目播出稿件每条奖励100元,其他节目播出稿件每条奖励50元。
(二)网络媒体奖励标准
对外的网络宣传报道奖励,原则上只奖励以下三个级别网站上发表的稿件。网络级别主要以建站单位的级别或影响力为准。一级为国家级官方网,如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央视网、光明网;二级为国内外影响力强的大型综合性网,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三级为行业或地方网,如中国教育网、科技网、凤凰网、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江苏网、中国淮海网等。
1.在一级网站上,发表的稿件少于1000字(含1000字),奖励200元,超过1000字的,视字数增加奖励额度;
2.在二级网站上,发表的稿件少于1000字(含1000字),奖励100元,超过1000字的,视字数增加奖励额度;
3.在三级行业网站和省级网站上,发表的稿件少于1000字(含1000字),奖励80元,超过1000字的,视字数增加奖励额度。在市级网站上发表的稿件少于1000字(含1000字),奖励50元,超过1000字的,视字数增加奖励额度。市级以下网站不予奖励。
(三)新媒体奖励标准
新媒体主要针对经过官方认证的党政部门或主流媒体的微信、微博、APP等。原则上只奖励以下三个级别新媒体上发表的稿件。一级为国家级新媒体,如新华网、人民网官方微信;二级为在国内外或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新媒体或省级新媒体,如澎湃新闻、交汇点;三级为市级新媒体,如徐州发布、无线徐州。
1.在一级新媒体上,发表的微信头条稿件和APP首页稿件,奖励500元-800元。其他奖励200元;发表的微博长文章奖励200元;
2.在二级新媒体上,发表的微信头条稿件和APP首页稿件,奖励200元-500元,其他奖励100元;发表的微博长文章奖励100元。
3.在三级新媒体上,发表的头条稿件和APP首页稿件,奖励100元-200元,其他奖励50元;发表的微博长文章奖励50元。市级以下新媒体不予奖励。
(四)图片新闻比照各级、各类媒体的最低档进行奖励。
(五)由师生员工与新闻媒体记者共同采写并刊播在以上媒体上的稿件,奖励额度按奖励标准减半,奖励归本校师生员工。
(六)由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提供新闻事实,媒体记者采写的稿件,并在以上媒体刊播,对照相应标准酌情奖励,奖金归新闻事实提供人或单位。
(七)内容相同并在多个媒体刊播或转发的稿件,需如实统计上报,奖励标准就高,不再重复奖励。
(八)有偿新闻宣传稿件不予奖励。
第四条 凡当年与负面报道有关的集体和个人,不能参与评比。
第五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徐州医科大学对外新闻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
徐州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
徐州医科大学新闻中心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