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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校园门户网、新闻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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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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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校园门户网、新闻网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反映学校教、学、研学等各项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新闻宣传规范管理,完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提升新闻质量和新闻中心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园门户网、新闻网新闻的登载、审核、发布和管理,学校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二条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是校园门户网、新闻网新闻发布的主管部门,负责新闻的采编、审核和发布工作。

第二章  新闻的采写、审核与发布

第三条 校园门户网、新闻网的新闻来源与采写实行分级管理。

(一)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的重大会议、活动,如党代会、教代会等,由新闻中心负责新闻图文的采写,活动牵头或责任部门须提前2天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新闻报道申请单》报送新闻中心,同时须提供活动议程、参加人员名单、发言人员讲话稿、活动简介等基本资料。

(二)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的学校层面的惯例性、常规性活动,如开学、毕业典礼,军训动员大会,干部培训大会,党建工作会议,教师节表彰大会,就业招聘会,科技文化艺术节等,以及各二级单位承办的行业性学术年会,由活动承办或牵头单位负责文字稿的采写。如需新闻中心配合进行图片采集,须提前1天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新闻报道申请单》报送新闻中心。新闻中心在保障学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依据申请部门工作的紧急性、重要性和申请时间,统筹安排摄影人员,并及时向申请部门反馈人员安排情况。如遇紧急或临时会议,申请部门可与新闻中心负责人及时沟通联系,活动结束后须补报《徐州医科大学新闻报道申请单》。

   (三)各部门、院系自主开展的工作、活动,由有关单位、部门自行进行图文采集。

第四条 校园门户网、新闻网新闻稿件的采用和发布由新闻中心负责终审。新闻中心对新闻稿件有正当的建议权、修改权和删除权。传送到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实行逐级审核编辑制度。

(一)一级审核:由新闻供稿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

新闻稿件审核坚持“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的新闻稿件要经过相关党政负责人严格审核,并及时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新闻发布审核记录单》,每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对于重大新闻,供稿单位须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以确保稿件的准确性、导向性。

(二)二级审核:由门户网、新闻网的责任编辑负责

1.责任编辑对新闻稿件进行分类,对来稿进行编辑。责任编辑审核稿件是否符合新闻写作的要求,并按照网络新闻编辑要求,对稿件进行排版处理。

2.责任编辑对新闻图片进行审核编辑。图片的审核,要符合政治观和审美观。主要审核图片中的人物形象是否端正,图像是否清晰,文字说明是否准确,排序是否妥当。原则上,图片的选用以能反映主要领导和活动主要内容为准。有校领导主持或出席的活动,各二级单位领导原则上不发布个人图片。

(三)三级审核: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审核。主要审核稿件的原则性、政治性、导向性问题。一般性的稿件,经过三级审核后即可上传发布。对于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件,必须由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才可上传发布。

第五条 新闻中心设值班QQ(名称:新闻中心,号码1142773195)接收新闻来稿。对于新闻来稿,将依据类别和重要性,发布在门户网“医大要闻”、新闻网“校园动态”、“一线传真”等相应栏目。

(一)发布在校园网首页 “医大要闻”栏目的新闻一般为: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学校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信息,学校常规及事务性工作原则上不上校园网首页。

2.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来校视察,参加学校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对学校改革和发展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重要批示等有关信息。

3.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学校重点工作的有关信息。

4.学校各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等有关重要信息。

5.学校各单位承办的全国性、行业性、全校性重要会议、重要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教学科研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有关信息。

6.学校各单位或师生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励的有关信息。

7.学校教职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就、值得宣传推广的经验性做法。

8.我校学生在社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社会普遍好评的有关信息。

9.我校杰出校友具有新闻价值的最新动态的有关信息。

10.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新华网、省教育厅网站等主流报纸和网络媒体对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其学生活动等有关学校工作的新闻报道。

(二)发布在新闻网“校园动态”栏目的新闻一般为:

1.学校领导分管、或跨部门的工作性会议、活动

2.各职能部门(院系)组织、承办的学校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

3.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关系单位例行来学校检查、交流工作的新闻(有上级领导来校签署重要合作事项的情况除外)

4.邀请校内外专家、教师开展的全校性的讲座

5.市级以上省级以下的一般性获奖新闻

(三)发布在新闻网“一线传真”栏目的新闻一般为:

各部门(院系)自主开展的一般性活动新闻,如党日活动、学生文娱活动,择优发布在新闻网“一线传真”栏目。

第三章 新闻稿的投稿要求

第六条 新闻稿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符合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严禁编造虚假新闻。标题要鲜明,一般不宜过长,能够涵盖文章的主要内容,让读者一目了然。文章主体部分要包括新闻几个要素,做到叙述清楚、主题突出、语言规范;除重大新闻外,一般稿件篇幅原则上要求短小精悍。所有新闻来稿必须署明来稿单位,以及文字、摄影作者的真实姓名,对于有违真实、文理不通、未署作者或来源的稿件,不予采用。

第七条 新闻照片要求客观、真实、紧扣新闻的主题,突出反映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做到清晰名了、涵盖全面。对于照片选用数量,一般情况下学校层面的新闻稿所选用的照片不超过5张,系部(二级学院)的新闻稿所选用的照片不超过3张,在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不宜出现2次及以上。所有投稿照片请采用jpg格式,影像尺寸统一设置为600*450,照片文字说明要明确标注,保证准确无误,图片昏暗、模糊、主题不清等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采用。

第八条 为保证新闻的时鲜新,新闻稿的撰写和发布要做到及时、快捷。学校范围内的重大新闻报道要求“不过夜”,其他层面的新闻报道和二级单位的新闻报道要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单位集体或个人评优获奖等时效性不强的新闻可在3个工作日内报道。时限超过3个工作日的新闻(节假日发生的新闻除外),原则上不予报道。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新闻发布审核记录单

          2.徐州医科大学新闻报道(照相)申请单




徐州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

徐州医科大学新闻中心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