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校led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要信息,宣传、展示学校形象,进一步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发布内容
1.新闻类信息。学校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及校内外的重要活动信息。
2.宣传类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内涵建设等方面的标语。
3.通知类信息。学校重大活动、会议、讲座、教学、考试等临时性信息。
4.服务类信息。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服务信息。
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学校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1.信息发布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向电子屏具体管理部门提出发布申请。
2.发布单位填写《徐州医科大学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单》(见附件,可到宣传部网页下载),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具体管理部门审批。
3.发布内容如涉及政治、安全稳定等特殊内容,各电子屏管理部门须经党委宣传部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时须将《审批单》电子版发送到党委宣传部邮箱xcb@xzmc.edu.cn。
四、发布管理与设备维护
1.党委宣传部为学校LED电子屏的扎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信息发布的电脑专人专用,电源专人管理。
主校区教学主楼LED电子大屏信息的审批、发布、管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主校区一食堂LED电子大屏由教务处具体管理;
主校区行政楼LED电子屏具体管理由校长办公室具体管理;
图书馆LED电子大屏由图书馆具体管理;
培训中心LED电子屏由后勤管理处具体管理;
西校区LED电子大屏由西校区管委会具体管理;
2.各具体负责部门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发布信息的基础上,可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发布相关信息;所有电子屏发布的信息均应存档以备查。
3. LED电子大屏的资产所属单位负责屏幕的定期检测与质量维护。
4. LED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早7:30-晚19:30,周六周日除学校重大活动外,原则上关闭。
五、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
凡未经审批擅自播放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宣传部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图书馆 后勤管理处 西校区管委会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