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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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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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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学校led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要信息,宣传、展示学校形象,进一步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发布内容

1.新闻类信息。学校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及校内外的重要活动信息。

2.宣传类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内涵建设等方面的标语。

3.通知类信息。学校重大活动、会议、讲座、教学、考试等临时性信息。

4.服务类信息。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服务信息。

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学校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1.信息发布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向电子屏具体管理部门提出发布申请。

2.发布单位填写《徐州医科大学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单》(见附件,可到宣传部网页下载),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具体管理部门审批。

3.发布内容如涉及政治、安全稳定等特殊内容,各电子屏管理部门须经党委宣传部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时须将《审批单》电子版发送到党委宣传部邮箱xcb@xzmc.edu.cn。

四、发布管理与设备维护

1.党委宣传部为学校LED电子屏的扎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信息发布的电脑专人专用,电源专人管理。

主校区教学主楼LED电子大屏信息的审批、发布、管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主校区一食堂LED电子大屏由教务处具体管理;

主校区行政楼LED电子屏具体管理由校长办公室具体管理;

图书馆LED电子大屏由图书馆具体管理;

培训中心LED电子屏由后勤管理处具体管理;

西校区LED电子大屏由西校区管委会具体管理;

2.各具体负责部门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发布信息的基础上,可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发布相关信息;所有电子屏发布的信息均应存档以备查。

3. LED电子大屏的资产所属单位负责屏幕的定期检测与质量维护。

4. LED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早7:30-晚19:30,周六周日除学校重大活动外,原则上关闭。

五、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

凡未经审批擅自播放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宣传部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图书馆  后勤管理处  西校区管委会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