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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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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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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及时、准确报道有关信息,正确引导校内外舆论,主动回应媒体的关注,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徐州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运行状态下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学生意外伤害、群体性事件以及可能致人伤亡的秩序混乱事件等,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较严重的特点。

本预案在《徐州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内实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媒体应对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口径一致原则: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口径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

(三)内容审批原则: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和发布的具体内容,由新闻中心和有关部门审查把关,并经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审定;未经审定同意,不得擅自发布或向媒体提供。

三、应急响应

建立2—4—24—48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事发单位(责任部门)的响应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责任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新闻宣传部门通报;

2. 事发单位(责任部门)要在2小时内,形成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报告,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与新闻宣传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递事件动态信息;

3. 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事发单位(责任部门)要制定应对方案,以备回应网络舆情及媒体。

(二)新闻宣传部门的响应

1.新闻宣传部门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后,立即启动媒体应对机制;

2.新闻宣传部门深入分析事件的性质与影响程度,做出媒体关注的可能性与范围大小的判断,做好媒体公关准备。

3.新闻宣传部门迅速开展有效的网上舆情监控,根据事发单位(责任部门)提供的应对方案,以网络发言人名义发布消息,引导回应网络舆情。

4.新闻宣传部门密切与事发单位(责任部门)的联系,获取准确详尽信息,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24小时内确定对外信息发布的口径,协调上级权威媒体刊播新闻通稿,发出正面声音,同时进行网络舆情的回应引导。

5.新闻宣传部门随时跟踪事件的变化与处置情况,掌握媒体的反应,在48小时内,视情况连续发布新闻,回应媒体、网民关切,强化正面声音。

6.新闻宣传部门在必要时要协调、组织媒体采访和信息发布会。

四、评估总结

(一)突发事件处置结束2日内,新闻宣传部门统计参与采访报道各类媒体的性质、覆盖面以及各类媒体对事件的发稿量,形成《媒体、舆情应对情况报告》,上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二)有关部门针对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度、评价和反应以及媒体的报道情况给学校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新闻宣传部门协调相关网站论坛将有关新闻、帖文从首页首屏撤下,减少网络舆情引导帖文数量,迅速冷却相关话题,或策划其他的新闻事件弥补因突发事件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有关部门及时总结事件处置过程中媒体应对的成功与不足之处,修改完善工作方案,以进一步改进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

五、徐医附院、附三院党委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定相关的新闻宣传应急预案,并报备学校党委。

 

 

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